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待遇于2022年11
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统计汇总工作,并于2022年12月27日前报市社会保险中心。
附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3号).pdf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